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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买房,福州契税要涨了?部门:误读!

2021-04-09 15:23:31 作者: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近期,“房子可以想给谁就给谁不用交税”、“再不买房,契税税率要上涨”等传闻见之于朋友圈,传闻主要针对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就此,8日,记者联系了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该法施行后,不会改变福州现行契税税率,而我省的契税优惠政策将依旧延续。

契税优惠延续 税率不会上涨

近期,有不少房产中介发出传闻:“契税要涨价,买房要趁早。”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说法在去年8月《契税法》颁布后就出现了,为的是让购房者改变购房计划,属于“误读”。

国家现行的契税税率执行的是199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税率为3%~5%,各地可在该税率幅度内自行决定具体适用税率,而去年颁布的《契税法》只是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障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与契税暂行条例税率保持一致。

“福建省根据契税暂行条例,选择按3%征收契税。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部分市民购买住房时,缴纳的契税不到3%。这是因为我省根据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实施税率优惠政策。”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未收到税务部门调整福建税率优惠政策的通知,优惠将延续,《契税法》实施后,并不会影响税率。

据悉,根据上述契税优惠政策,个人购房契税按套数和面积差别征收: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直系亲属无偿赠与房产 原先就不收取个税

“9月1日起,房子可以想给谁就给谁,不用交税。”这是近期抖音APP上比较火爆的短视频。短视频的主要内容是,房产过户给直系亲属,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直系亲属指的是,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对此,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方面表示,早在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就已明确这些情形不需缴个税,并不存在今年9月1日起执行的说法。

另外,上述负责人也指出,根据《契税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收契税。其实早在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就已经有相关规定。

上述负责人强调,9月1日《契税法》施行后,市民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办理涉税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契税是不会发生改变的,因此市民可根据个人实际需求,选择时间来该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目前,福州市动产登记36项业务再提速,将于24小时内办结。

编后:其实有关于房地产的每一次新政、新法、新信号出来,市场无疑牵一发而动全身,但作为购房者,我们更应该在众多繁复的消息中找到信息原本的面貌,保持冷静,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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