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手足口病高发期将至 疾控专家支招防范

2021-03-30 08:51:41 作者:林文婧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记者29日从市疾控中心获悉,手足口病将进入发病高峰期,该病多见于5岁及以下儿童,极易在托幼机构、小学等集体单位传播。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种常见传染病,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症状。该病可经粪—口途径传播,也可经呼吸道(飞沫、咳嗽、打喷嚏等)传播,亦可因接触患者口鼻分泌物、疱疹液等造成传播。

大多数患儿发病时往往先出现发热症状,手掌心、脚掌心出现疹子,口腔出现疱疹或溃疡,疼痛明显。部分患儿还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儿童尤其3岁以下幼儿,如果出现持续高热不退,精神差、呕吐、易惊、肢体抖动、无力、呼吸及心率增快、出冷汗、手足冰凉等不良现象,应考虑到有重症的可能,须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良好的卫生习惯是有效预防手足口病的重要手段,尤其要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疾控专家表示,学校、托幼机构一定要严格执行晨午检、清洁消毒等制度,发现可疑患儿要及时采取送诊、居家观察等措施,对患儿所用物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一旦出现聚集性病例,须及时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尽早采取防控措施。(福州日报记者 林文婧 通讯员 詹文青)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