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人注意!这项缴费不及时,待遇降低50%

2021-03-08 16:45:19 作者: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新闻110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续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的缴费期已过,为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需补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员,要抓紧缴费了!

补缴欠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3月31日前未补缴欠费的,从2021年4月1日起,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在重新申请续保缴费后,才可恢复职工医保关系。

中断参保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重新接续参保时,愿意补缴的,在一次性补缴后12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不愿意补缴的,在重新参保缴费24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

2021年度全年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合计4186.08元(按现标准348.84元/月计算,每年7月1日起调整)。

便捷缴费渠道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实行批量扣缴和自助申报模式,按年一次性缴费。

零星自助缴费(可实时到账)。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的,可登录“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中心-服务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或通过农行网点、二维码扫码支付等渠道自助申报缴费。

批量委托扣缴(每月20日前)。已办理续保手续需缴纳职工医保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将应缴医保费足额存入本人指定农业银行账户,委托银行定期代扣缴纳。

转发给你身边需要的人!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