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州> 正文
分享到:

好消息!福州新增13种无需住院即可报销的药品

2021-03-06 08:40:52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陈玮  作者:

注意啦!继2021年1月1日福州实行20个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支付后,第二批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闪亮登场!从3月1日起,新增的这13种医保药品不用住院即可报销啦!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新增医保药品的适用范围?

适于在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适应症为福建省现行统一发布的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用药。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新增医保药品的医保待遇如何?

(一)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执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通知》(闽医保〔2020〕69号)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

(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80%,支付额度计入当地职工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医疗总费用封顶线1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支付额度计入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用医疗总费用封顶线10万元。

注:列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药品,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福建省门诊特殊病种和普通门诊政策变化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相关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