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微企业可免交不动产登记费
2021-02-07 08:36:0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记者近日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处获悉,为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福州2月起正式实施小微企业免交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只需携带书面承诺书,即可免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 据悉,告知承诺制实行后,小微企业负责人可在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下载《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样本,依据盖章后的书面承诺书,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即可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也可直接免交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未作出承诺的企业按照相关收费政策执行。(福州日报记者 阮冠达)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