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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执法检查

2021-01-18 08:39:47 作者:李白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又快过年了,福州今年春节烟花爆竹怎么放才合法?记者17日获悉,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开展《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执法检查。

2019年12月1日颁布施行的《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我市限放区域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五区限放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6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据介绍,下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将对福州市贯彻实施《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工作,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福州市的生态质量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为了使执法检查更具针对性,本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物业企业、烟花爆竹经营者、有关行业协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管理部门和人大代表座谈会,了解法规的实施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征求意见建议。同时依托社会治理行业人大代表联络站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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