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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加大租赁房供地 确保租赁房增量

2021-01-08 10:17:15 作者: 来源:福州晚报记者组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州一租赁住房项目内景(资料图片)。

福州晚报记者组

“我在基层工作,特别关注老百姓的住房需求。”市人大代表、仓前街道万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吴碧香告诉记者,她已经提交了《关于加快福州市租赁住房土地规划、优化土地供给形式的建议》和《关于盘活存量资产改建租赁住房的建议》。

解决好新市民等

各类人群住房问题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吴碧香对租赁住房的强大需求深有感触。她说:“福州已经施行‘零门槛’落户新政,人口将迎来新一轮增长。规范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对解决好新市民、各类引进人才、留城大学生、企事业购房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将起到重要作用。”

经过调查,吴碧香建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国有用地中配建自持租赁住房的比例,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规划配建部分长租公寓;编制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加大如高校、商圈等刚需人群聚集区域的租赁住房土地出让,加大整体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促进租赁住房平稳可持续供应;加大集体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通过限地价公开招标的出让方式,引入租赁住房经营头部企业,实现村民、新市民、租赁运营商多方共赢。

“目前,福州五城区商办项目存量已超过600万㎡,盘活现有资产改建租赁住房,将可快速缓解住房紧张问题。”吴碧香对记者说。她建议市房管局牵头,盘活国有闲置资产,给予相关配套政策和财政补贴,推动将其改建为租赁住房入市。对国有企业闲置办公楼、厂房进行盘点,选取房屋结构良好、便于管理的项目作为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同时,为了防止“小产权”售卖,试点项目要引入租赁住房经营龙头企业运营,做好相应监管。

土地供应

向租赁住房倾斜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福州将加大租赁住房项目供地,指标单列,供地量不少于去年。同时科学合理布局,优先考虑在地铁上盖和地铁延伸段等交通便捷的区域,安排租赁住房用地。

去年6月,福州在拍卖7幅住宅地块时,首次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的竞拍方式,即报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自持社会租赁住房建筑面积,自持面积多者拿地。社会租赁住房纳入福州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统一管理。新尝试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2020年,城区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中,共配建了9.9万平方米的租赁住房。

去年7月,福州市制定了《关于新建租赁住房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导则》,优化规划设计。严格控制套型面积,最大套型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中心城区30平方米左右(含公摊)的户型比例不低于80%。

去年9月,福州印发了四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首次确定租赁住房用地基准地价,参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50%确定,为租赁住房供地提供政策支持。

福州为全国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去年共推出3幅集体租赁住房用地,分别采取了作价入股、产权分割公开拍卖、限地价公开招标的模式进行试点。今年,福州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目前已有多幅地块进入备选范围,将采用“限地价、公开招标”模式出让。

支持闲置工业厂房

改建租赁住房

2019年,福州成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示范城市,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4亿元,用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和租购并举的住宅制度。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福州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住房等形式,确保新增大量租赁住房。

福州支持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闲置工业厂房,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和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用几年、补几年”原则缴交土地收益金后,办理改建租赁住房审批手续。改建项目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由项目产权企业向房管部门申请,经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鉴定符合结构安全标准后,再逐项审核报批,消防及竣工验收按住宅标准执行。

按照“小户型、低租金”的原则,社会租赁住房纳入福州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统一管理。福州将全面落实租赁住房试点项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促进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最终实现加大租赁住房供应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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