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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鸟选号被啄伤责任该由谁来担?闽侯法院:责任分摊

2020-12-11 10:27:15 作者:林春长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1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李明敏)买彩票想让鸟选号,不料竟被鸟啄伤。近日,闽侯法院审结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

张楚、罗飞(均为化名)经营一家体育彩票店,并在店里养了一只八哥。某日,吴刚、黄薪(均为化名)结伴到该店购买体育彩票,萌生了“让八哥选号说不定能中奖”的念头。

黄薪将号码纸拿去给八哥啄,八哥对此毫无兴趣。黄薪不甘心,不听张楚劝告,执意将八哥放出笼子。谁料八哥竟啄伤了吴刚的左眼,造成吴刚十级伤残,各项损失共计60927.35元。后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吴刚起诉至法院。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黄薪打开鸟笼的行为系事故的诱因,其行为存在过错,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张楚、罗飞作为八哥的管理者,虽尽到警告义务却未及时制止,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吴刚在损害发生过程中也存在过失,自行承担30%的责任。

法官说法:饲养动物侵权损害是指被人类所饲养、管理、控制的动物出于本性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侵权行为。这种行为虽不受人类的意志所控制,但不管饲养人和管理人是否有过错,只要侵权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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