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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公安局获评全国执法示范单位

2020-12-11 10:37:39 作者:程明 林春长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罗源县公安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法规范化工作。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林春长 通讯员 榕公宣 文/摄

近年来,罗源县公安局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的理念,“理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措并举,打造执法规范化品牌。今年6月,罗源县公安局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据了解,2012年、2016年,罗源县公安局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2011-2018年连续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等荣誉。

牢固“理治”

树立“生命线”理念

罗源县公安局牢固树立“执法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理念,高度重视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采取组织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开展规范化专题培训、进行执法质量检查等形式,让每个民警把和谐理念、和谐目标、和谐要求真正贯彻落实到执法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

强化“自治”

筑牢执法根基

为了提高全局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罗源县公安局在年度大练兵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民警学好法、用好法。

法制大队精心组织了各种形式的集中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以点带面带动全局办案民警规范执法。2018年以来,共开展30场执法培训会,受训民警632人次。

同时,该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民警均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要求,参加基本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局基本级通过率100%。

严格“法治”

增强执法监督

罗源县公安局先后制定出台执法记录仪周抽查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日常执法监督制度、执法办案场所巡查制度、重要案件集体议案制度、涉案物品管理制度等。

自2015年起,罗源县公安局成立执法办案场所巡查机制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对全县9个办案场所及2个办案中心进行集中检查。

该局还将涉案财物核查纳入每日监督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涉案财物入库超期的问题。

推进“德治”

多渠道司法救济

罗源县公安局认真总结推广“大接访”“四门四访”活动成功经验,继续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截至目前,省、市交办信访件办结率100%。

2018年至今,该局共受理群众信访件86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办理12345群众投诉件2039件,100%按规定时间办理反馈。

2018年1月至今,罗源县公安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2起,审结胜诉32起,胜诉率100%。

创新“智治”

强化执法硬件保障

为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变化对公安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罗源县公安局于去年4月开启执法中心提档升级建设立项,9月起进入建设阶段,争取在今年年底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做到从犯罪嫌疑人入区登记到人身检查、信息采集、等候看管、审讯嫌疑人,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都可以“一站”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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