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预付卡消费纠纷案增多 鼓楼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0-12-01 10:04:56 作者:王元锴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11月30日下午,记者从鼓楼法院审理预付卡消费纠纷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商家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被迫中止经营或停止营业,大量消费者预付的消费款无法兑现,严重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会上通报了一起案例:任先生去年与某教育公司签订《个性化辅导课程注册合同》,并支付课程费用112382元。受疫情及教育公司自身管理原因影响,导致任先生无法依照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课程辅导,尚有培训费用88231.25元未消费。经鼓楼法院调解,该教育公司一次性退还任先生18680元,剩余费用分期退还。

据经办法官介绍,针对今年新形势下的此类纠纷,鼓楼区法院依据不同商户的实际情况,对症解决。对于合同履行困难,但能够继续履行的,尽量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不能履行的,未消费的预付款商家应予以退还。此外,结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鼓楼法院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快速、高效解纷,对涉众案件组成专门审判团队进行集约调解,维护裁判统一标准。

据介绍,今年以来,鼓楼法院已受理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99件,较2019年的31件,同比增长219%。目前,已审结此类案件85件,结案率85.86%,调撤率92.94%。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