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马尾小伙车祸赔偿未到位 司法救助10万元

2020-11-25 10:39:11 作者:叶智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马检)“谢谢检察官,我的腿保住了,我的家保住了,我的人生保住了!”日前,马尾小伙子小谢在病房内拉着一名检察官的手大哭。

原来,今年春节前的一天,小谢在下班回家路上,被一辆操作不当的小车撞得腿部重伤当场昏迷。

案件移送到马尾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发现,小谢刚刚参加工作,父母均为下岗工人,一家人主要靠小谢的工资收入维持生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加上种种原因,保险赔偿金也无法及时到位。由于治疗费不足,小谢的手术一直拖延,伤口出现大面积感染,面临截肢的风险。为了不拖累父母,小谢坚决要求出院,放弃治疗。

了解到小谢的情况,检察长黄兆茀当即要求院里组建“谢某某司法救助特急处置小组”,第一时间联系了小谢所在的医院,经沟通协调,让小谢及时接受手术治疗。

随后,马尾区检察院紧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上报市检察院,申请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目前,第一批司法救助款10万元已经送到小谢手里。

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善良司法”的检察工作理念,通过司法救助、案件当事人困难近亲属救助等方式,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