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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率先!福州灵活就业人员可线上参保缴费

2020-11-14 09:29:57 作者:李晖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昨日获悉,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医疗保障服务,满足参保群众多样化需求,市医保中心创新医保服务新模式,继在全省率先推出七项非查询类医保业务“秒批、秒办”服务后,在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上再下工夫,在全省率先推行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参保、缴费。

据悉,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续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的,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纳全年职工医保费4186.08元(按现标准348.84元/月计算)。

推行线上参保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市医保中心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实行线上办,线上办理渠道有以下二种:

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fujian.gov.cn/),在“特色专栏-福州市智能审批”选择要办理的参保登记事项,按照指引如实填写,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数据,符合条件的,秒批办理;

登录“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中心-服务受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按照指引如实填写并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照片,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优化缴费方式

“与此同时,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我们优化了缴费方式,实行批量扣缴和自助申报模式,原则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年一次性缴费。”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续保批量扣缴 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需续缴下一年度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前将下一年度全年应缴医保费足额存入本人指定农业银行账户,委托银行代扣缴纳;在12月15日银行批量扣缴完成后,也可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二维码扫码支付等渠道自助申报缴费。

零星自助缴费 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的,可登录“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中心-服务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或通过农行网点、二维码扫码支付等渠道自助申报缴费。

缴费应年底前完成

“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福州市职工医保,续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全年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合计4186.08元,缴费时间与往年不同,做了调整。”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享受,上述缴费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1月1日起未缴费到账的,暂停职工医保待遇;2021年3月31日前补缴欠费的,中断缴费期间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021年3月31日前未补缴欠费的,从2021年4月1日起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中断参保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重新申请续保缴费后,才可恢复职工医保关系,并按中断补缴和等待期有关规定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参保征缴规定

“我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中断缴费了,医保待遇会受什么影响?”“我找到工作了,用人单位给参保了,还要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吗?”针对不少参保人员关注的热点,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给予了详解。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从参保缴费的当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即为中断缴费),暂停职工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在3个月(含)内,补缴职工医保费后,中断缴费期间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中断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在重新申请续保缴费后,才可恢复职工医保关系;

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全年职工医保费以后,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依申请退回其就业后当年度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

当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先按全年职工医保费的标准预缴,待在职转退休手续审核后计算应缴医保费。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档案等,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逾期未申报的,暂停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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