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马尾检察助花季少年回归正途

2020-11-12 08:54:46 作者:赖志昌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进入考察期这几天,小缪表现不错,学习积极主动,很上进。”近日,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林瑜通过电话回访,向马尾区致睿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社工了解帮教对象小缪的情况。

16岁的小缪是寿宁县人,去年两次伙同他人盗窃电动车,后主动投案。今年7月,寿宁县检察院受理了此案。今年秋季,小缪进入马尾区一所技术学院就读。考虑到案发时小缪是未成年人在校生,且有自首、积极退赃、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寿宁县检察院准备对他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但如何对远在200公里外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成了摆在该院面前的难题。

“林检察官,你好……”9月中旬,马尾区检察院检察官林瑜,接到一个来自寿宁的电话。电话那头,是寿宁县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张文锈,她想跟林瑜探讨小缪的异地帮教问题。

接完电话,林瑜决定接下这根异地检察院传来的帮教接力棒。在了解小缪的犯罪原因后,林瑜反复斟酌,结合小缪的特点,确定了帮教初步方案。为使帮教更专业化,马尾区检察院还邀请马尾区致睿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的社工参与帮教。

经过10多天反复磋商,马尾区检察院与寿宁县检察院就小缪的帮教问题达成建立异地帮教机制的共识。随后,寿宁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奔赴200公里赶到马尾,将小缪移交给马尾区检察院进行考察帮教。

当日,在小缪姐姐及学校老师等共同见证下,马尾区检察院与寿宁县检察院、涉罪未成年人、马尾区致睿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四方帮教协议。

“此次是我们院首次开展异地帮教活动。”林瑜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异地协作工作机制。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