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突出检察建议作用 闽侯检察彰显扫黑力量

2020-11-09 06:40:00 作者:叶智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闽侯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的放矢、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强化检察监督力度,打深打透黑恶势力,彰显闽侯检察力量。

闽侯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一起普通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常伙同固定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多次持刀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存在涉恶势力犯罪可能。检察官在批捕犯罪嫌疑人周某后立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注意串并研判,深挖彻查可能存在的恶势力犯罪情况,促成公安机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成功查获以周某为首的“二郎神”恶势力犯罪团伙。

闽侯县检察院在办理黄某某等人涉黑案中,发现存在两起聚众斗殴案,公安机关只追究涉黑组织成员刑事责任,且着重收集有关涉黑组织成员的证据材料,而忽略对另一方斗殴者的证据收集。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探讨案件侦办难点,指明下一步侦办方向。目前,其中一起聚众斗殴案成功告破,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在办理一起由涉黑案件衍生出的4名司法鉴定人员涉嫌伪证罪一案中,闽侯县检察院发现某司法鉴定中心存在鉴定人员无资质等问题,立即向该鉴定中心发出检察建议,提出规范用人和执业资质管理等六方面建议,同时将检察建议抄送市司法局、省司法厅,并引起省司法厅高度重视,由此促成全省司法鉴定行业采取措施有效整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晓丽 唐颖)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