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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销售假茅台酒 除了赔钱 她还面临刑罚和道歉

2020-10-18 10:25:51 作者:叶智勤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0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李振云) 一名女子销售假冒的贵州茅台酒,除了赔偿30万元外,还面临刑罚及公开赔礼道歉。

17日上午,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燕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底至2019年2月间,被告人李某燕通过网络购进假冒的贵州茅台酒,在其经营的茶庄内,共计销售假冒的“飞天茅台”172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41942元;被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贵州茅台酒120瓶,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68796.8元。2019年5月31日,李某燕被公安民警抓获。同年8月11日,李某燕赔偿“贵州茅台”商标权利人人民币3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和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被告人李某燕的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燕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同时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人李某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贵州茅台酒,侵犯社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请求判令被告人李某燕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承担销毁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费用人民币600元。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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