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马尾检察院全力守护碧海蓝天

2020-09-27 09:31:47 作者:叶智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在福州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破坏海洋生态资源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实做优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切实扛起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使命担当。2018年以来,在守护海洋方面,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非法盗采海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海洋生态刑事案件13件。

犯罪嫌疑人陈某自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期间,滥伐沿海防护林294亩,总蓄积量达1776立方米,严重破坏沿海防护林防风固沙、涵养水源、防御海洋自然灾害等环境服务功能。马尾区检察院依法向马尾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陈某承担滥伐林木罪刑事责任,并赔偿生态修复费及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60多万元。

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纠集多人先后筹集数千万元购买、改装了6艘大吨位采砂船,未经相关部门任何审批,在闽江口海域疯狂盗采海砂,形成盗采、运输和销售海砂的犯罪“全产业链”,仅2017年至2019年销售收入就高达1.45亿元。马尾区检察院及时介入此案,让李某某等人受到了法律严惩。

近年来,马尾区检察院联合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等8家单位启动“守护马尾最美海岸线”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海洋刑事犯罪打击、海洋执法监督、海洋公益诉讼、参与海洋综合治理的“四位一体”守护海洋工作格局,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