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企业破产涉税问题处理有了“指南”

2020-09-10 16:03:18 作者:王元锴 杨以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范楚蘅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杨以

昨日,市中院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签署《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包括6大项共17小点内容,聚焦破产企业涉税难点问题,从税收征管、税收优惠、税务申报、税务信息变更与信用修复等方面作了细致规定,特别是针对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问题,规定由税务机关设立专门窗口供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涉税信息,对企业印章丢失的,允许管理人在相关涉税事项时使用管理人印章;在纳税信用修复问题上,为支持企业破产重整,允许经破产企业申请即时更新相关信息,破产企业根据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履行义务后,可按规定予以纳税信用修复,并及时解除重整企业及相关当事人的惩戒措施。

据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会签《指导意见》,为切实解决好破产案件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提供了基本指引。同时还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市场主体的救治功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加快清理“僵尸企业”,加大“司法康复”政策实施力度,为困境企业重整创造条件。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