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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被入职”?可通过个税APP查一查

2020-06-12 15:30:53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6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用个税APP查询个人信息时,竟发现自己“被入职”陌生企业。近段时间,查询个税APP,看看能否退税是很多福州上班族在做的事情,由此也发现了不少个人信息被冒用的问题。

在个税APP看到自己“被入职”

这几天,市民赵先生很郁闷。他发现自己多了一笔钱,可这笔钱从未进过他的腰包。

“最近查退税很火,我也下载了个税APP查询,发现2019年到2020年期间,福建得民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多次给我发放薪金,每次数千元,可我从未领过该公司的工资。”赵先生说,对于自己“被入职”一事,他觉得很窝火,然而,他一直无法联系上该公司。无奈之下,赵先生只好向税务部门投诉,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迅速介入调查。

在被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约谈后,福建得民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出现这个情况,是由于该公司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赵先生的身份证号码与其所属员工的身份证号码混淆。随后,该公司进行了更正申报。

而市民张先生就更郁闷了。由于莫名其妙“被入职”,他收到了公租房的清退通知。

张先生表示,2014年他申请了公租房,但近期他收到通知,他的个人所得税超标,必须清退公租房。他查询个税清单后发现,有不相干的公司给他发放了所谓的劳务报酬所得,此款项张先生毫不知情,也根本没有领到。

企业盗用个人信息或面临刑事处罚

记者昨日采访获悉,近期市民“被入职”陌生企业的事件频发。所谓“被入职”,是指公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某些企业盗用,进行个人所得税虚假申报。而不良企业盗用他人信息,虚报一份不存在的工资,其最终目的在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多抵扣一份,从而偷逃相应税费。

“企业盗用他人身份信息,属于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被盗用信息的个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税务征收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拒绝如实反映情况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福建中美律师事务所林律师表示,依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属于偷税行为。冒用他人信息,通过虚列工资偷逃企业所得税,更是税务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遇到这类情况,可以在个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查询相关信息。若未在查询到的公司任职,可以直接点击该公司信息,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述”,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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