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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建筑企业,奖励措施来啦!最高500万元!

2020-06-10 09:45:03 作者: 来源:福清侨乡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清建筑企业,奖励来啦!快来看看你满足条件吗?

日前,福清市住建局全面梳理了福清出台的多项惠企措施,并选编成册,帮助企业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促进福清建筑业健康发展壮大,切实提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惠企政策选编收录了招投标制度、政策扶持、企业所得税奖励、建筑人才培养等10大板块政策。

其中包括了对建筑企业的具体奖励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福清建筑业的发展壮大。

惠企政策选编收录了招投标制度、政策扶持、企业所得税奖励、建筑人才培养等10大板块政策。其中包括了对建筑企业的具体奖励政策措施,有力促进了福清建筑业的发展壮大。

对建筑企业资质晋升方面给予奖励,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各级资质的企业分别奖励500万、50万、10万,对钢结构、桥梁、隧道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奖励50万元,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晋升甲级奖励100万元,对新引进的甲级设计资质企业优先考虑作为福清设计单位战略合作伙伴;

对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中介服务类企业,资质晋升甲级的奖励30万元;

加大“引进”工作,对“引进”的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和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甲级资质企业给予30万元到300万元奖励。

在创优树品牌奖励方面,对福清企业在福清域内自主承建的工程按国家工程质量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100万元、“闽江杯”(省优质工程)20万元、“榕城杯”(市优质工程)5万元的标准奖励;在福清域外承接项目获省级以上优质工程或标化工地的奖励5万元。

同时,对获得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优良项目,对本市建筑企业荣获国家级、本省级工法或科技进步奖的,主编工程建筑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获得工程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也予以奖励。

企业所得税奖励,对本市建筑企业外出经营回本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市财政按企业回本市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福清级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企业;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收,对年度产值同比增长超过10%且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建筑企业,给予产值增量部分0.02%的奖励。

为了提升建筑业技术装备水平,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和效率,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险工艺工法,引导一级建筑业企业建设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福州市分别给予奖励200万元、70万元、30万元奖励,并在此基础上,福清市均再给予40万元奖励。

同时,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政策扶持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福清市住建局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双百双千”项目增产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福清市建筑业“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开展2020年度“双百双千”增产增效专项行动,建立福清建筑业经济发展支撑体系;通过政策扶持、服务提升,进一步刺激企业增产活力、扩大市场份额,确保完成福清建筑业增加值134.92亿元以上,年度增幅6.4%以上的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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