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刷单月入万元?女子反被骗7999元

2020-06-03 11:14:36 作者:郑瑞洋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6月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江燕)“在家刷单月入过万是骗人的,多亏你们帮我追回钱。”前日,刘女士拿着一面写有“破案神速、执法为民”的锦旗,来到了连江县公安局敖江派出所表示感谢。

5月28日晚,家住敖江镇下山村的刘女士在一个微信群里看到了一个网络刷单赚钱广告。“足不出户,月入过万”的标语让她心动不已。

刘女士添加了对方微信后,“客服经理”热情地教她如何“刷单”。对方称,他们是正规刷单公司,相合作的都是正规购物平台。之后,对方给刘女士某购物平台的账号和短信验证码,让刘女士登录该平台。对方称,在购买支付时选择“商家代付”,不会用到刘女士账户里的钱,第二天收货成功后,她就能得到佣金。

这样的“保证”,打消了刘女士的疑虑。她按照对方的要求,选购了一部价值7999元的三星手机。在支付环节,她按照对方指导,输入了自己的支付宝密码。此时,她猛然发现,用于支付的钱来自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并没有出现“商家代付”的页面。

刘女士马上询问对方,对方承诺会联系商家协商退款事宜。可是左等右等,刘女士仍不见对方回应。她再一次联系对方,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而且,因为是使用短信验证码,她已经登录不了该购物平台,也无法退货。这时,她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

敖江派出所的民警夏勤仔细查看了刘女士提供的相关信息,立即电话联系该购物平台的客服人员。因为刘女士报警及时,她支付的该笔订单虽然已经生成,但还没有发货。

于是,夏勤又紧急联系了该购物平台所在地的南京警方。在南京警方帮助下,刘女士刷单产生的交易被取消并停止发货,7999元也退回到她的支付宝账户中。由于刘女士报警及时、民警迅速出手,从钱转出去到钱退回来,整个过程仅用了3个小时。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