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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再为1014棵古树名木投保 多部门协作形成古树名木保护合力

2020-05-30 07:51:21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瑶  作者:王元锴

福州新闻网5月29讯(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李冰琳 黄金枝)29日,在永泰县梧桐镇坂埕村,永泰县法院与县林业局、人保财险永泰支公司签署《古树名木损失保险协议》,为1014棵古树名木投保“财产损失险”。这是该县继去年为409棵古树投保“财产损失险”和“公共责任险”后,再次为古树名木买保险。

据介绍,29日被投保的1014棵古树名木涉及银杏、罗汉松、红豆树等15类,平均树龄达200岁,树龄最大的805岁,保险金额达260.2万元。至此,永泰县投保的古树名木已达1423棵,保险金额共计440.2万元。

作为福州的后花园,永泰县森林覆盖率达75.88%,有古树名木3095株,其中散生分布的1090株,群状分布的有53群2005株。

除了联合林业部门和保险公司,为纳入保护范围的一级、二级、三级古树名木投保外,永泰法院还积极与各部门联动合作,凝聚古树名木保护合力。

去年5月,市中院、市林业局、永泰县法院和永泰县林业局启动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并联合设立了全市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点”,围绕“生态立县”发展理念,着力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文章。

去年9月,永泰县法院在县林业局设立全省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联络室”,集中开展古树保护、法治教育、巡回审判、志愿服务、共建共治等工作。同时,联合县林业局出台《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上墙介绍古树名木及古树名木保护法律规定,落实管护责任。一年来,永泰县法院共协调落实了26个古树群903棵古树名木的监管单位、管护人及联系方式,并加挂120面“敬告宣传牌”。

  永泰法院认养小叶榕。记者 王元锴 摄

为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永泰县法院还与永泰县政府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就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府院联席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水资源、古树名木、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进行探索交流,实地查看生态林苗木培育情况,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在与各部门多方联动,凝聚保护合力的同时,永泰法院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新思路,于29日在梧桐镇坂埕村最醒目的位置设立了生态司法宣传走廊。

永泰法院院长陈学凯告诉记者,走廊首期共有五个板块:永泰生态保护县情及审判概况、司法+保险,珍爱古树名木、联动共治,保护“母亲河”、悠悠文明古庄寨,滔滔生态司法情以及强化部门联动,保护野生动物。以后宣传走廊每半年更新一次,不断充实、丰富宣传教育内容。

除了为1014棵古树名木投保外,永泰法院昨日还与梧桐镇坂埕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古树名木认养协议书》,带头认养了村内的10株小叶榕。“作为认养单位,永泰法院将每月至少对古树名木巡护一次,大力宣传保护古树,制止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陈学凯表示。

永泰法院针对古树名木保护所做的延伸服务不止如此。在永泰县,所有纳入保护范围的古树名木都有自己的“户口”和“身份证”。联合永泰县林业局,永泰法院为全县的古树名木逐一挂牌。通过扫描牌上的二维码,便可以快速获取古树名木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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