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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江田一涉黑团伙被打掉,头目获刑15年6个月

2020-04-17 15:03:52 作者:陈钦祥 通讯员 常法轩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常法轩) 日前,福州长乐法院依法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陈某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万元、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其中7名涉黑)分别被判处九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适当罚金。陈某等人非法获得的财产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开始,被告人陈某纠集原盘踞在长乐江田、两港一带的“贵州帮”头目王某磊(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已判刑)等人,在长乐江田等地大肆开设赌场,以“三公”形式聚众赌博,并按下注额比例的2%-3%抽头渔利。被告人陈某还伙同他人在赌场内发放高利贷。为进一步扩张势力,陈某利用亲友、同乡等关系拉拢被告人陈甲(化名)、陈某某等加入组织,直接听其差遣;同时通过雇佣等途径,将多名“贵州帮”成员(均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已判刑)网罗进组织,为赌场看场望风、充当打手,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坐大成势。其间,陈某利用其恶名及淫威,居于该犯罪组织的核心。“贵州帮”在依附该犯罪组织过程中,亦逐渐坐大成势,并分立形成以王某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7年1月,王某磊因赌场利益分配与陈某发生矛盾,纠集“贵州帮”成员对陈某开设的一赌场进行打砸,双方分裂。

为了巩固其在江田区域内的强势地位,陈某又陆续吸纳被告人陈乙(系其胞弟、化名)、被告人陈丙(化名)、栗某军等为成员,以江田镇多处场所为据点,继续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又逐渐形成与王某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相抗衡的“新班子”。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间,两个帮派互有摩擦,逞强争霸,在当地民间及酒店服务行业形成恶名,严重影响当地社会安定稳定。

2017年8月左右,被告人陈某、陈甲等人还合股在长乐江田陈甲住处等地开设赌场,组织众多赌客以“三公”“牌九”等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该赌场存续期间查实部分赌资逾百万元。

此外,以陈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实现帮助他人兼并公司、发展壮大赌场等非法目的,还利用组织的恶名和强势地位,利用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砸毁他人赌场、打击报复赌场举报者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王某磊以及被告人陈甲、陈某某等组织成员,长期以来通过开设赌场等方式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有组织地实施斗殴、打砸、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数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在长乐江田、两港一带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以陈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长乐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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