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恢复市内团队游
2020-04-14 07:00:2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13日,记者自市文旅局获悉,根据文旅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精神,福州市旅行社已正式恢复经营本市范围内团队旅游活动(含在榕散客拼团),这意味着市内团队游正式恢复。 据悉,市文旅局向各旅行社下发相应工作指南,对防控工作作出要求,指导其有序复工复产。该指南要求,只有“八闽健康码”为绿码的游客方可参团游览,跟团导游也需为绿码。导游应在每日出发前对自己及团队游客进行体温检测。游览过程中,游客需全程佩戴口罩,在乘坐旅游包车时,应间隔就座。用餐采用分餐制,进入景点时应配合景区进行体温检测。 业内人士介绍,当前的市内团队游主要以周边游为主。此外,跨省(区、市)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仍未恢复。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