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可租10年!福州市区拍卖1幅集体租赁房用地!
2020-03-27 16:44:26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 责任编辑:林雯晶好消息! 全装修成品交房 宗地面积15807平方米 最大户型不超过60平方米 …… 福州即将 首次采用公开拍卖方式 出让集体租赁住房用地 3月25日,福州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一次公开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宣布将于4月20日,通过拍卖的方式出让一幅集体建设用地。 拟出让集体租赁住房用地! 福州土拍史首次! 据悉,本幅地块为福州土拍史上首次拍卖的集体租赁住房用地,在竞买方式与配建要求上都有许多不同↓↓↓ ①土地出让金由联建村全额用于回购本地块建设的租赁住房(含配套商业、地下车位),租赁住房、配套商业、地下车位面积回购比例为9:1:5,按建安成本回购。 回购价格分别为:租赁住房4500元/平、配套商业4500元/平、地下车位3000元/平。 ②宗地内回购面积由竞得人统一经营,期限为22年(自交地之日起算、含2年建设期) ③竞得人应按年支付租金,其中:建设期2年支付140万/年;经营期20年,首年145万(其中,若在拍卖中每增价一次,联建村委托经营的租赁住房年租金在145万的基础上增加3万。) ④次年起租金按3万的比例递增,合作期满,双方根据房地产租赁市场行情,重新协商委托经营价格。 ⑤租赁住房项目按照《福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细则》要求建造,宗地内所有建筑面积均作为租赁住宅或租赁住宅相关配套使用,不可分割销售。 ⑥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商业)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户型结构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大户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⑦竞得人应先装修一套样板房,经仓山区仓山镇和联建村验收确认,按确认后的样板房进行装修。 ⑧该项目集体租赁住房须统一纳入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监管平台,房源实行统一核验、统一发布、统一网签和统一备案。 ⑨租赁住房项目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最短租期不得少于6个月,合同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申请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项目运营公司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报备承租人信息。 ⑩根据《福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方案》,该项目租赁住房(不含配套)可申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福州首个集体土地 建设租房1月开建! 仓山、晋安未来 还将增加租赁房! 1、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洪塘路与园亭路交叉以西,面积约12.94亩。 2、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三环路以北,苏闽物流以南,面积约22亩。 3、晋安区新店镇后山村地块,土地面积约30亩。 一大波租赁房要来了! 你期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