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开始提前预约!“e福州”APP操作流程请查收!
2020-03-27 07:35:00 来源:e福州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冬去春来,又到一年清明时节。受疫情的影响,庚子清明不似从前,想要前往陵园祭扫的,市民朋友注意! 今年清明,福州市骨灰楼堂、塔(含殡仪馆、陵园、公墓内的骨灰楼堂、塔)等场所暂停开放,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对陵园(公墓)的墓位祭扫实行限制性祭扫,采取实名制预约、控制人数、分时分批等举措,并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清洁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现场祭扫需提前预约哦~ 预约时间 3月25日起开放预约,每日08:00~17:00 时间段内可参与预约,每个陵园每日共开放4个场次可供预约,约满为止。 开放预约陵园 本次共开放6家陵园供市民预约祭扫,分别是三山人文纪念园、圣泉陵园、莲花峰万寿园、妙峰山陵园、文林山革命陵园、罗源华清陵园。 马尾安福陵园、长乐松鹤陵园、福清状元埔陵园、闽侯皇天陵园、连江天堂陵园、永泰天境陵园、闽清梅山陵园,按照各县(市)区相关要求,暂停现场祭扫服务。 预约登记流程 从3月25日起,每天的8:00-17:00可登录“e福州”APP预约第二天的祭扫,选择祭扫陵园和时间段(6:00-9:00、10:00-12:00、13:00-15:00、16:00-18:00),填写祭扫人员身份信息(每台墓位限预约1次,祭扫人员限成年人且不超过3人)。祭扫时段间隔1个小时,为陵园清洁、消毒时间。 1、登录e福州APP(首页两个入口,点击其一),进入清明祭扫预约专区,点击“去预约”。 2、选择想要预约的陵园。 3、填写行程信息,选择预约场次,添加随行人员,最多可携带2名随行人员。 4、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预约成功后不可修改预约信息,请谨慎填写。 5、预约成功后,将在祭扫预约首页生成入园二维码,请在入园时出示。同时进入页面也会显示已预约的信息。 现场祭扫 祭扫人员按预约时间到陵园祭扫时,请出示入场二维码和身份证,待核验通过后即可入园祭扫。 温馨提示:请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 扫码离园 在1小时内完成祭扫,请祭扫人员再次出示入场二维码扫码后离园。 注意事项 每个陵园每日开放有限的预约名额,所有场次约满为止。未成年人不得参与祭扫,预约后请准时入园,随行人员需与预约人员同时入园, 问答 Q、福州市通告陵园、公墓适度开放预约祭扫,“e福州”APP清明祭扫预约平台只开放了部分陵园,其他陵园为什么不能预约祭扫? A、清明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属地政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部分县(市)区暂停了陵园、公墓、骨灰楼堂的祭扫活动,相关陵园也就没有纳入“e福州”APP清明祭扫预约平台。 Q、福州市有开发网络祭扫平台吗? A、为倡导祭祀新风尚,满足群众祭扫需求,福州市殡葬协会开通了“清明纪念”网络祭扫平台,为广大市民、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提供网上祭祀服务,并设置有先贤、先烈主题纪念馆。祭扫人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清明纪念”,点击“云纪念”,进入网络祭扫平台。各殡葬服务机构也积极推进网上祭祀平台建设,采取开设网站、增设网页、开通微信公众号或开辟网页专栏等形式,大力推行网上祭祀活动。如福州市殡仪馆开发了“人生驿站”微信小程序,引导群众线上祭扫。 Q、先人的骨灰埋葬在自建的坟墓中,有何限制政策? A、农村散葬坟墓的祭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祭扫方案。 Q、我不懂得如何使用手机预约,怎么办? A、老年人,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本人不能通过“e福州”APP清明祭扫预约平台进行预约的,可以委托其他亲属预约,作为随行人员前往祭扫。 Q、陵园的预约祭扫,有条件限制吗? A、每台墓位只能预约一次、祭扫人员不超过3人、祭扫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不安排未成年人参加祭扫。墓主亲属应预先协商,派出代表按照预约时段准时入场祭扫。 主预约人,最多可携带2名随行人员,信息提交,预约成功后不可修改。3名人员前往时都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不得参与祭扫。 Q、申请到入场二维码后,就可以入场祭扫了吗? A、申请到入场二维码后,需在预约的时间段进场。陵园将在入口处组织核验,请入场人员做好配合:一是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二是出示入场二维码,进行扫码验证;三是出示身份证,查验入场资格;四是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出入都需出示二维码。 Q、预约成功后,由于其他事情耽搁了,可以再次预约吗? A、可以,我们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祭祀权,但希望大家尽量按预约时间前往,避免浪费祭扫预约名额。 Q、在陵园内现场祭扫有什么规定? A、请市民遵守《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在禁放区及山头、林地、墓区等区域焚烧祭物、燃放鞭炮,不携带易燃物品,倡导以鲜花、松枝、黄丝带等代替鞭炮、纸钱祭祀。 战“疫”时期,文明祭扫,生者平安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