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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分批实施体育行业复工复产

2020-03-22 12:24:44 作者:曾建兵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2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福州市体育局近日印发《福州市体育行业复工复产指导守则》(简称《守则》),明确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分批实施”和属地政府统一安排的原则,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分批实施体育行业复工复产。

《守则》明确,各类体育场所的复工,以经营管理场所为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向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纳入所在街镇复工复产工作管理。各体育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切实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强化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室外体育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恢复开放。按照属地指挥部防控工作统一安排,实行备案,并逐步取消备案管理。

恢复开放的室外体育健身场地: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及各类体育中心田径场等户外体育健身场地。

户外健身场地实行“八闽健康码”实名入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恢复开放的户外健身场地要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主体,安排专人做好健身场地、设施的消毒,居民较为集中的场地要实施入场封控,开放一个出入口。实行分散式锻炼、不聚集、不扎堆,禁止组织团体赛事、培训等聚集性活动。

通风条件良好的室内体育场所,可以开放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隔网运动项目;篮球场、足球场等场地人数减半且不开展对抗性比赛活动;健身、攀岩、台球、射箭、保龄球、飞镖、轮滑等项目经营场所,应引导健身人员保持1.5米以上距离;拳击、搏击、跆拳道、柔道、散打、击剑等项目仅限单人练习。

游泳池、游泳馆及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场所部分区域对外开放,需经各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各项目采取压缩营业时间、限制入场人数等要求落实管控,实行分时段、分区域开放。除前款规定的人数限制外,各类体育场所可活动区域每100平方米的人员密度应控制在50人以下。所有体育场馆健身人员、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健身人员实行“八闽健康码”实名入场。

继续暂缓各类线下人员聚集的体育赛事、团体操课、体育培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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