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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2020-03-14 07:38:44 作者:孙漫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14日起,福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按“零容忍”态度,此次行动将对全市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没有消除隐患的房屋,决不允许使用,决不允许居住。

涉及五类建筑

聚焦八个重点

《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摸排整治对象涉及住宅、别墅、厂房、公共建筑及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等五大类。

其中,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宿舍楼、改建的群租房等;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厂房含生产、经营、办公及物流仓储场所等;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房,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场所,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场所等。

以结构安全为核心,摸排整治将聚焦8个重点,分别为:“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重点查无资质设计和无资质施工;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文化创意园);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的建筑;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厂房。

确保全覆盖 举报有奖励

此次行动按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摸底排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整改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及验收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逐步推进。

在摸底排查阶段,除逐个街镇逐个村居排查梳理外,还将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全市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

整改整治阶段则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这“两个清单”,确保逐一执法、整治到位。

据了解,我市成立了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摸排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为发动群众、住户积极参与,各县(市)区、高新区、乡镇(街道)还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给予举报人300元~500元奖励。

处置有章法 整治更精准

为让专项行动更精准、更到位,我市还同步出台了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处置验收工作规程。

排查时,由乡镇(街道)组织社区(村居)、小区物业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手册》,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

处置阶段,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四无”建筑,加固补强过程将由属地社区、物业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整治后,还将由检测单位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租房是排查整治的重点。对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破坏承重结构的群租房等,由乡镇(街道)组织社区(村居)和物业企业督促业主退租和整改。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则由“两违”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3日内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建筑,消除安全隐患。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由属地政府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

验收阶段,也将按需进行全部拆除的房屋、需进行局部拆除或恢复原使用功能的房屋、需进行加固补强的房屋及乡镇(街道)、县(市)区总体验收的原则进行全方位验收及造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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