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闽江禁渔巡航执法
2020-03-05 08:28:5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渔业执法人员在闽江开展巡航检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供图) 福州新闻网3月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笑雪 通讯员 陈哲钊)3月1日零时起,闽江水域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3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在闽江水域开展禁渔巡航执法行动,确保禁渔顺利实施。 当天下午,3艘执法艇搭载着21名执法人员,对环南台岛的闽江干流进行巡航检查。执法艇两侧悬挂的“依法禁渔 以法兴渔”横幅标语十分醒目。执法人员一边对沿途各重要渔船停泊点进行检查,一边向附近渔民发放闽江水域禁渔宣传手册。 “开展巡航检查,一是为了查看是否有违法违规的作业行为,二是对禁渔时间和禁渔区域等内容进行普及宣传。”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是我市闽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第四年,实施闽江禁渔有利于维持闽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下一步,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将联合各县级渔业执法机构和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清理取缔违规渔具,维护我市禁渔秩序。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