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为企业复工送上“及时雨”
2020-03-04 07:30:0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3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叶欣童 通讯员 叶华钦 温懋)“按照国税总局最新规定,酒店可直接减免1月份增值税税款约30万元,第一季度还可再减免房土两税税款约30万元。”近日,永泰香米拉酒店财务人员收到了县税务局送上的政策优惠“礼包”。 受疫情影响,永泰各酒店第一季度营业额大幅下降。在此期间,永泰县税务局主动作为,为酒店免征增值税,极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出12项措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永泰县税务局积极响应,结合实际制定了10条措施。”县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积极利用永泰县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及电话告知等方式,保障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第一时间为企业“加油”。 按照“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县税务局通过网上办税缴费渠道,第一时间推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共有195个可在网上办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其中全程网上办理176项、线上受理线下办结19项,2月份网上申报率达98.98%。 与此同时,为配合好企业复工,国网永泰县供电公司迅速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按企业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以“先办理、后补材料”的方式让企业选择更优惠的用电套餐,实现复工企业办理基本电费变更与暂停、减容恢复的用电需求当日办结。 “在2月1日至6月30日政策执行期间,永泰地区将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客户166户,预计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362万元;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客户15687户,预计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56万元。”永泰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陈高康介绍,下一阶段,公司将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同步落实电费减免政策,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