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两部门五措施支持旅游企业渡难关

2020-02-21 07:15:00 作者:阮冠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2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阮冠达)20日,记者从市文旅局获悉,针对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旅游企业,市文旅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贯彻市政府22号文件精神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实施办法》,颁布五条措施,并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流动性贷款贴息补助、兑现奖励补助以及疫情结束后旅游企业恢复市场的营销活动补助等。

据悉,两部门出台的五条措施分别为:

强化金融政策扶持。对因疫情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在2020年1月~6月期间新增的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市财政按照贷款年利率超过3.5%部分给予贴息补助,贴息利率不超过1.5%,贴息补助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单个旅游企业贷款最高限额5000万元。

加快兑现奖补资金。优化年度旅游发展资金兑现手续,对跨年度验收奖补的旅游项目和活动,经评估可预先提前兑现的先予支付,疫情结束后再组织验收。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鼓励A级旅游景区在疫情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其中对智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标识标牌、游步道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提升改造同步安排补助资金。

免收江海堤防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餐饮、旅游住宿企业免征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减轻旅游企业负担。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精神,旅行社企业可申请暂退现有交纳数额80%的保证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