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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台江区检察院创新推出 轻刑案件诉前考察机制

2019-12-27 08:34:07 作者:陈铁夫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台江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轻刑案件诉前考察机制,赋予相对不起诉以惩戒教育内容,有力提升了刑事检察工作质效。该创新机制得到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私营企业主方某曾在2018年12月31日被查到酒驾,因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情节,依照台江区检察院创新推出的《轻刑案件诉前考察办法(试行)》,方某来到指定社区提供公益服务70个小时,并通过考察。最终,台江区检察院对其作不起诉处理。这让方某松了一口气,他的公司经营也没有因此受到影响。

台江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林永烨介绍,针对危险驾驶、盗窃、交通肇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11类案件,可能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无其他加重情节、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该办法规定可以设置60至80个小时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时长,其后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起诉。

在由台江区检察院出具的方某参加社会服务考察表上记者看到,志愿服务的日期、时间、时长、地点、内容等栏格由街道、社区、派出所等部门人员填写得密密麻麻。早前,台江区检察院与苍霞、茶亭等4个街道办事处签署《诉前考察合作协议》,并与洋头口、金斗等4个社区和南公园、金太阳老年公寓逐一理顺衔接运行机制,确定由社区随机抽调2名工作人员协助考察,参与见证具结、帮教、评价被考察人社会服务的情况。考察期间,第三检察部适时采取约谈、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被考察人进行训诫帮教和跟踪监督,并出具《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服务考察表》,作为刑事检察部门是否适用不起诉的重要依据。

2018年以来,台江区共启动诉前考察程序67人,督促被考察人提供社区公益志愿服务约4500小时,其中54人考察合格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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