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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AQ3691、闽C35412司机们注意!你已被抓拍!

2019-12-09 08:26:12 作者: 来源:福州交警微发布  责任编辑:仁青卓玛   我来说两句

三环路是城市快速路,但作为慢速车辆的载货汽车,体积大、惯性大,不靠右行驶,长时间占用快车道等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快速路通行效率,也带来了潜在的通行隐患。

针对这种情况,三环路主路实行轻型载货汽车靠最右侧车道通行的交通管理模式已于2018年10月5日起正式实施。近期,福州交警对违法货车进行曝光↓↓

闽C35412

闽AP8972

闽H18581

闽AC6576

闽AQ3691

闽AP7189

闽A5L205

闽H58636

闽AQ6397

闽J16900

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人不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以100元、记3分处罚。

温馨提示

曝光不是目的,而是希望以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到各种交通不文明行为给城市管理带来的巨大压力,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共同抵制交通陋习,创造美好的城市交通环境!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抵制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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