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仓山法院宣判一起欺行霸市涉恶案件

2019-11-27 09:43:34 作者:陈铁夫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仁青卓玛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26日,仓山法院对一起垄断医院部分护工业务的涉恶案件宣判,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被告人万甲、万乙、陈某波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到六年不等。

自2015年5月福建省某三甲医院开业以来,被告人万甲趁该医院无护工站且无人对护工进行管理的机会,以自己“两牢人员”的恶名纠集被告人万乙、陈某波及万丙(另案处理)等人非法垄断该医院住院部8楼、9楼、12楼的护工业务。对前往该医院住院部8楼、9楼、12楼寻找护工业务的其他护工,先由被告人万乙出面,用被告人万甲威胁、恐吓护工并让护工离开,如有护工不予理睬,被告人万乙将情况告诉被告人万甲,再由万甲出面采取威胁、恐吓、暴力殴打等方式阻止和驱赶护工。

仓山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万甲纠集被告人万乙、陈某波等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福建省某三甲医院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给公民的人身及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恶劣,且有相对固定的纠集者,成员基本固定,层次分明,人数较多,系恶势力犯罪组织。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仓山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