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发布今年第5号禁火令 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2019-11-16 09:46:55 作者:马丽清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马丽清 通讯员 张孝林)15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今年第5号禁火令,从11月16日至11月22日,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

据悉,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全省仍将持续高温干旱,全省多地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达到四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县(市)区立即以政府明令的形式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广度,加大地面巡护密度和野外违章用火查禁力度,管住野外火源;各类森林消防队伍集结待命,充分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确保安全有效处置火情;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加强值班调度,严禁脱岗漏岗,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防火办每日16时30分前向福州市防火办报告当日情况。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