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新) > 正文

国庆节出游,这七点注意事项请记牢!

2019-09-25 09:57:54 作者:张旭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9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今年国庆节适逢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舒心、愉快的国庆假期。昨日,省市消委会根据近年黄金周期间消费纠纷重点和近期旅游投诉热点,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出行、依法维权。

市消委会提醒,选择出游的消费者要尽早做好行程计划,选好出行线路,避开拥堵路线或区域,预定交通工具和住宿旅店时,看清退改签等限制条件。

在挑选旅行社时应注意了解对方的资质和信誉。注意查看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参加出境旅行的消费者,要了解旅行社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服务价格应综合比较。旅游目的地确定后要货比三家,综合考虑旅行社信誉、服务、线路、价格等因素,不要只关注价格,要考虑旅行社成本及利润。

签订合同看仔细。消费者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签约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要注意行程、景点、交通、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拼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特别注意双方的违约条款、免责条款和退款说明。

旅游购物要理性。消费者出行前多了解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及特色物产,购物时要尽量选择正规大型商店,仔细查看商品的价格、产地、质量等,记得索取发票。

出境准备要充分。目前出境游越来越普遍,但由于在语言、风俗、法律等方面存在差别,消费者要提前了解旅游地目的地的情况,特别是风俗、民族、宗教等,并随时关注外交部发布的注意事项。旅途中注意保管好护照、签证等重要文件,随身携带适量现金和应急指南,牢记中国驻当地大使馆的联系方式以及当地的报警、急救等应急电话,发生意外时尽可能保持冷静,理性应对。切记不可擅自脱团。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服务、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与旅行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避免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游客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向旅游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