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湖北侧摩天轮高度不得小于120米 此次出让的4幅地块位于晋安区。 宗地2019—53号是晋安区化工路以南、晋安湖北侧的摩天轮地块,选址面积45076平方米,出让面积40687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娱乐)用地,摩天轮总高度不得小于120米,起始价5.35亿元。该宗地摩天轮投资额不低于1.8亿元。须冻结1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的预售许可,待实际投资额经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评审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额后,解除预售许可限制。 宗地2019—58号是晋安区新店外环路北侧的原生物工程学校出让地块二,面积24964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起始价3.02亿元。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148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须配建商业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027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19—59号是晋安区杨廷水库东侧的泉头旧改地块一,面积22452平方米,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养老)用地,起始价1.09亿元。该宗地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 宗地2019—60号是晋安区福光路以东、湖塘路以北的福兴经济开发区改造B2—2—A出让地块,面积9777平方米,用途为工矿仓储(创新型产业M1)用地,起始价7500万元。该宗地竞买申请人须为企业法人,须承诺竞得土地后按创新型产业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与晋安区政府签订监管协议。该项目建成后不得分割转让。 乌山西路北侧建酒店 宗地2019—54号是鼓楼区乌山西路北侧的柳河路以南旧改地块四,面积1081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酒店)用地,起始价4.77亿元。该宗地可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出售;须配建酒店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配套停车位30个由鼓楼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酒店回购价格按照12479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价格按照19.92万元/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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