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台江林立彬口腔门诊部等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了台江林立彬口腔门诊部、同福医西湖口腔门诊部、晋安区新店镇古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店镇新秀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违反医保服务规定的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接省医保中心通报: 台江林立彬口腔门诊部存在为参保人诊治时无处方的违规行为; 同福医西湖口腔门诊部存在私自将医疗保险终端接入互联网、未在医保视频监控范围内进行医保刷卡结算的违规行为; 晋安区新店镇古城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为参保人诊治时无处方、未备案医师冒用其他医师代码信息传送医疗费用等违规行为; 新店镇新秀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为参保人诊治时无处方、私自将医疗保险终端接入互联网、医疗收费与医嘱不符、未备案医师冒用其他医师代码信息传送医疗费用等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8月15日起,给予台江林立彬口腔门诊部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同福医西湖口腔门诊部暂停医保结算1个月、晋安区新店镇古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医保结算3个月、新店镇新秀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医保结算3个月处理。 希望上述单位吸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杜绝各种违规现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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