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1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临江综)18日晚,仓山一名男子在小吃店就餐后,拒绝买单并影响店内秩序,还拒不配合警方调查,对民警使用语言暴力、进行肢体攻击。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18日晚上7时26分,临江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吃店内有人耍无赖。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浑身酒气在店内大声嚷嚷,还时不时爆粗口。当民警上前劝说时,这名男子情绪激动,不但不配合调查,还出言谩骂民警。为了不影响其他顾客就餐,民警将这名男子传唤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这名男子刘某同朋友在该小吃店聚餐,消费500多元。结账时,他把朋友都推开,争着买单。可当其他人都离开后,刘某却不想付钱了。“他一直不付钱,坐在我店里大吵大闹了1个多小时,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小吃店老板郑先生表示,他对刘某无计可施,只好报警求助。 到派出所后,刘某仍然借着酒劲耍横,对民警使用语言暴力,进行肢体攻击。虽然清醒后他后悔不已,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最终,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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