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五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定额补助标准确定

2019-08-15 08:26:09 谢薇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8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市教育局14日下发通知,对福州市原有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及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明确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的最高限价、购买机制及奖补政策等,新规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和“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可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求依法办园、规范管理、质量合格,合理收费,合法经营。保育教育质量基本达到当地同级别公办幼儿园水平,且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政府将采取综合奖补的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教育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普惠性民办园日常运转、设备设施改善提升、教师工资、业务培训等。

各县(市)区要根据幼儿园示范等级制定定额补助标准,以实际在园幼儿数为单位进行补助,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其中,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四个等级幼儿园的定额补助标准依次为:省示范园450元/月·生、市示范园400元/月·生、县(市)区示范园350元/月·生、普通园250元/月·生。

此外,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地公办园的标准给予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原则上不低于福建省制定的标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