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榕交警)机动车在市区乱鸣喇叭,不仅会干扰其他司机,引发交通事故,还会造成噪声污染。昨日,市交警支队曝光了15辆乱鸣喇叭的机动车,15名司机均被处以罚款20元。 昨日曝光的15辆车,车牌号分别为:闽AK071A、闽AD6R39、闽AP8D53、闽AH2M15、闽AT7752、闽AJ9N18、闽ATM972、闽AU577C、闽A7800T、闽K08699、闽AS2B05、闽A1121D、闽AT6055、闽AL971S、闽AD00783。 交警表示,在三环路(含主路和辅路)以内所有道路,以及三环路以北、绕城高速(不含)以东、罗汉山脉以西围成的闭合区域内(即“五四北和新店等片区”)的道路,机动车全天候禁鸣喇叭。根据规定,机动车在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对相关驾驶人处以罚款20元。
|
相关阅读:
- [ 07-31]福州鼓楼交警发力“两车”规范化管理
- [ 07-30]福建交警曝光全省二季度10大高风险运输企业名单
- [ 07-30]厦门高速交警发布最新数据 未保持安全间距最易出事
- [ 07-30]邵武交警周岐有:从军营到警营 风采依旧
- [ 07-30]发视频辱骂交警 一司机被行政拘留15日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