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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回应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立法的议案

2019-07-26 08:01:22 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7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省人大常委会会议25日下午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部分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回应福州团陈展弘等代表提出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立法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列入立法规划,他们将在修订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代表议案所提意见建议,体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内容。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企业自主发行的用于商品或服务的兑付凭证,兼具一定的融资、集资等类金融属性。近年来商业预付卡行业发展迅速,这一消费模式既能给经营者带来资金储备和固定的消费人群,也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便利与实惠。但由于有的企业经营者诚信缺失、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以及有关部门监管缺位等原因,商业预付卡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商务部早在2012年就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以备案、业务流程规范、动态信息监测和预收资金存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模式。为进一步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商务部正推进该办法的修订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建议待商务部修订的办法出台后,由省商务厅根据实施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梳理我省单用途预付卡管理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再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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