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颜澜萍 通讯员榕交警)昨日上午,台江交警大队来到六一中路与国货东路交叉口,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2个小时内,交警共查处40余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加装遮阳伞等。 六一中路与国货东路交叉口是城区重要路段,平日车流量较大。记者注意到,该路段的非机动车道设置在护栏内一侧,部分电动车骑手为了图方便不按道行驶,和正常行驶的小车抢道。 10时20分许,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辆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从国货东路由东往西行驶,在车流中左右穿梭。民警当即将其拦下,并拆除了违法加装的遮阳伞。因不按道行驶和违法加装遮阳伞,该骑手被处以70元罚款。 10时30分许,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经过该路段,后座上还载着另外一名成年女子。根据规定,成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交警在对骑手进行处罚的同时,耐心劝导骑手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整治电动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台江交警大队民警介绍,经过一段时间整治,该路段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事故也有所减少。接下来,他们将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为市民营造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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