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2月1日前出台

2019-06-26 16:54:53 李白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6月2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上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这两项执法检查都是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开展的。执法检查组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据了解,我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将于12月1日前出台。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建议,要确保各项水污染防治机制有效运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总结提升现有成功经验,12月1日前出台《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抓住我市内河全面消除黑臭的有利时机,不断提升城区水系联排联调工作水平,实现从阶段式整治向长效管养的转变,持续巩固城区水系综合治理成果。要建立全覆盖的河湖长制督查体系,对河(湖)长履职不力,作用缺失的进行倒逼问责,推动全市河(湖)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建议,要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公务员标准,探索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着力提高教师医疗报销比例、体检费用标准和体检项目的针对性。要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倾斜,严格落实岗位津补贴,探索建立重点岗位的教务工作者津补贴制度。要对引进高层次教师人才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安家补贴、住房问题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在考核奖励、评先评优、培训深造等方面重点考虑,探索建立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良好机制。

对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市政府须认真研究处理并作出反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