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蒋雅琛)我市印发的《关于完善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服务企业和重点项目工作,着力改善营商环境。记者6日从市发改委获悉,目前各市直部门已建立服务企业和重大项目平台,各企业和项目单位有困难、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反映: 1.登录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http://fz12345.fuzhou.gov.cn/。 2.福州市商务局:登录福州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wjj.fuzhou.gov.cn/)互动交流栏目中投诉咨询。 3.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1)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已开设民营企业服务中心窗口;(2)关注“福州窗”微信民营企业服务专栏,联系人郑展鹏15280108095。 4.福州市投促局:可登录投资福州网站上设立“一企一议”直通车栏目(网址http://tzfz.fznews.com.cn/qysb.shtml)。 5.福州市工信局:关注“福州经信”微信公众号—惠企政策—企业服务;发送邮箱:fzsjwtzc@163.com联系人曾长旺,83211688。 6.福州市工商联:发送邮箱;gslqywtsj@163.com,联系电话:88600223、88065602。 7.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单位可登录福州市抓项目促发展信息管理系统http://120.40.102.239:9420/fzpm/login.do填写项目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