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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 提高报销比例

2019-06-06 08:05:27 覃作权 陈敏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6月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覃作权 陈敏灵)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的通知》,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通知,保障对象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和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对“目录内”医疗费用予以补助。叠加报销后,“第一道”补助省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限从50%提高到7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限从70%提高到80%。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上限仍保持90%和95%不变。

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第二道”补助的疾病种类从原来的13种扩大到30种,新增肺癌、肝癌、急性心肌梗死、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地中海贫血、尿道下裂、重性精神病、脑卒中、白内障、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肝硬化、股骨颈骨折、股骨粗隆间骨折、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风湿性心脏病、血友病、耐多药结核病、唇腭裂等21种疾病,原来的13种疾病合并为9种。这些患者将进行集中救治,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第一道”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助后,个人负担部分,再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予以补助90%。

实行“第三道”精准补助。年末根据医疗叠加保险资金结余情况,采取累进计算方式对保障对象在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部分予以分档精准补助。

这一政策实施期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采取“先诊疗后付费”开展疾病救治及费用结算,全面推行“一站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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