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近日,由于福清龙江海口桥环保国控断面水质超标,福州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第一季度水环境考核达标滞后城市之一。市委高度重视,5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福清龙江流域水质问题整改,责成福清市委市政府围绕“当下改”及“长久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龙江水质稳定达标。 龙江是我省12条主要江河之一,河道迂回、绵长,径流量小,水体自净能力差,加之沿江河段污水管网配套不完善,且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管网运行管理不善,存在生活污水直接入江等问题,直接影响龙江下游水质。 针对龙江流域水质存在的问题,福清市委市政府将通过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全面开展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年内拟新改扩建污水管网20公里,并对龙江下游沿岸农村污水就地截流,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强化落实河长制,对流域内已摸排的排污口进行全面溯源清查,按照“源头治理、雨污分流、截污纳污、进厂处理”整治模式,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外排;综合运用联排联调机制,统筹调度上游水库的下泄流量,增加下游径流量;通过清淤消除内源污染,清理被侵占的岸线,恢复水生态环境。此外,还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水质监测,及时跟踪整改成效。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水环境质量考核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主要考核闽江、敖江、龙江,但不考核城区水系包括黑臭水体治理情况。闽江、敖江考核断面第一季度均为Ⅲ类以上优良水质。 |
相关阅读:
- [ 05-30]福清龙江海口桥水质问题被通报 福州市要求立整立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