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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奖百万元!福州多措并举促进便利店企业发展

2019-05-30 07:02:23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新店开办有补助,零售创新有奖励,开拓市场有扶持,支持便利店代办便民服务事项……促进便利店企业发展,福州动真格了!29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我市促进便利店企业发展扶持措施。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关于促进福州市便利店企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今年3月12日正式印发,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市连锁便利店企业可向注册地商务、财政部门申报,通过验收,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

近年来,福州便利店行业发展迅猛。截至今年4月底,我市主要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总数已超1500家,涉及约10个品牌,如万嘉超市、六意、永辉生活、苏宁小店等。

三大方面真金白银扶持

《措施》明确,我市主要从3大方面给予扶持,包括新店开办补助、零售创新奖励、开拓市场扶持等,每个便利店企业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我市便利店企业当年新建10家以上门店,给予其总公司一次性补助。其中,每新开一家直营的普通便利店补助2万元,每新开一家加盟的普通便利店补助2000元;每新开一家直营的生鲜便利店补助5万元,每新开一家加盟的生鲜便利店补助5000元(原有便利店重修装修或原有加盟店改作直营便利店不予补助)。

现有便利店企业当年开发的管理信息系统,每项投资额超过9万元,且在该公司连锁便利店中全面推广使用的(覆盖率达70%以上),验收合格,每开展一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给予3万元奖励。现有便利店企业当年增设餐饮服务、自助设备服务、代收代理服务、生活资讯服务、快递存取服务、商品预购服务、公厕服务、WIFI服务等“便利服务”,每项投资额超过6万元,且在该公司连锁便利店中全面推广使用的(覆盖率达70%以上),验收合格,每增加一项“便利服务”给予2万元奖励。现有便利店企业自建配送中心,符合《福州市连锁便利店及配送中心建设标准规范》的,验收合格,给予30万元奖励。

此外,我市便利店企业当年参加我市商务部门确定的境内外专业展,开展垂直供应链采购,促进榕货销售,将给予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限补贴国内外参展总展位不超过10个,每个展位费最高5000元。

《措施》还明确,所有扶持政策的享受对象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我市连锁便利店企业总部,下属机构及门店不享受相关扶持奖励政策。

支持便利店代办便民服务事项

我市还从政策方面给予支持。《措施》明确,支持我市便利店代办便民服务事项,将便民服务自助受理终端合理布设至有条件的连锁便利店。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有较多门店(30家以上)的连锁便利店企业合作,在便利店设立独立乙类非处方药、医疗器械专柜或自助售药机。

便捷准入,简化流程。经认定的便利店企业,总部可以选择统一到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许可。对便利店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主体可以免于现场核查。我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便利店设立医疗器械专柜或自动售药机,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一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其中,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自动售药机、自动售药机增售二类医疗器械等备案审批,承诺2个小时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比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减少了14个工作日。

另外,我市每年还将安排一定资金作为便利店人才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商务部门开展各便利店零售创新业务培训等工作。

申报企业须同时具备6个条件

《措施》所称便利店企业指符合我市连锁便利店及配送中心设置标准规范的连锁便利店企业,须同时具备6个条件,具体如下:

1、符合福州市连锁便利店及配送中心设置标准规范;2、在我市登记注册和税务申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在我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3、在本市拥有30家(含30家)以上连锁店,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门店装修风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连锁企业;4、普通便利店(不开展生鲜售卖业务)单店面积在60平方米~150平方米(以企业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书为准,租赁期不少于3年)范围内。生鲜便利店(开展生鲜售卖业务)单店面积在100平方米~350平方米(以企业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书为准,租赁期不少于3年)范围内,其中,生鲜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5、已开展至少3项(含3项)以上便民服务(主要包括:餐饮服务、自助设备服务、代收代理服务、生活资讯服务、快递存取服务、商品预购服务、公厕服务等);6、已开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新科技等其中1项(含1项)以上零售创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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