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网上扮“美女”谈恋爱 “戏精男”骗走前同事5万

2019-05-24 08:14:07 林春长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2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建新综)如果不是网友“独立的女孩”真实身份被识破,陈某或许仍深陷在前同事何某设下的诈骗陷阱中。近日,何某到仓山建新派出所投案自首。

陈某今年27岁,在福州上班,而何某在云南经营服装生意。两人曾于2017年在某公司共事。

今年初,在一次聊天中,何某得知陈某还没有女朋友,便称要帮他介绍女朋友,并让他添加了一个昵称为“独立的女孩”的微信好友。实际上,该微信账号为何某注册使用。随后,陈某与“独立的女孩”在网络上热聊,逐渐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何某也开始实施诈骗计划。

2月,这名“女友”开始以家人住院、生活急需等各种名目向陈某要钱,而每次陈某发送语音视频请求时,“女友”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

办案民警表示,陈某在不知道“女友”的真实姓名,也没与其见过面,甚至连对方电话号码都没有的情况下,就通过微信转给对方5万多元。

直到本月,陈某的哥哥无意中发现弟弟花光了积蓄,追问之下才知道陈某通过微信将钱都转给了刚认识的“女友”。陈某仔细一查,发现该微信账号的登记电话号码竟是何某的电话号码,于是报警。

5月15日,经民警做思想工作,何某到建新派出所投案自首。据了解,何某因经营不善亏了不少钱,手头紧张,为填补亏空就动起了歪脑筋。

目前,何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