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房屋租赁起纠纷 创新举措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2019-05-23 08:58:38 叶智勤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5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陈葳葳)台商曾某于2012年在福州创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负责人,后因公司发展需要,曾某承租闽侯上街某工厂的五层旧楼并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房屋梁柱遭受破坏,从而引发台企公司与工厂之间的纠纷,后经各级部门多次出面协调与现场勘查,台企公司完成损坏修复。

2015年,工厂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2016年10月,闽侯县人民法院判决台企公司败诉,台商曾某不服该判决并于2017年1月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福州市台港澳办台胞权益保障中心请求保障台商合法权益。

通过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在前期充分沟通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2017年12月11日,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民事调解书,并经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调处工作获得妥善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例点睛:

2014年12月,福州市首创设立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完善了“联调联动” “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优化了涉台维权服务工作,是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工作的创新举措。

在该台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由台港澳办搭台、请法官唱戏,搭建了法院与台胞之间沟通的桥梁,把台胞维权工作的阵地前移,方便和畅通了台胞求助渠道。

在开庭前充分了解原被告双方的诉求,有效提高了案件调处效果,及时化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节约了诉讼资源,提高了涉台权益保障工作的公信力,增强了台商在榕投资的信心,也为今后类似合同纠纷提供更多元化的解决方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