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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台江物业企业助推“垃圾革命”

2019-04-20 09:01:54 林晗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4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 通讯员林言枝)“物业公司如何在辖区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昨日上午,台江区房管局邀请专家,为全区150余名物业小区负责人上了一堂垃圾分类课,并对全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培训会上,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10余年的专家结合工作经验,以案例的形式向大家介绍了垃圾分类的特点和意义,以及实施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具体的方法、处理流程,推广了垃圾分类的经验。参会人员听得津津有味,并就自己关心的方面提问互动。

“今天的培训课很有意义,老师讲课也很生动,让我们对垃圾分类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参加完培训的海纳(福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金鸿梅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根据培训内容,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居民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开设培训课,是台江区房管局小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据了解,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台江区房管局成立了物业小区垃圾分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

同时,台江区出台《台江区物业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年底物业企业服务小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分类覆盖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方案》明确了垃圾分类工作的时间安排,即4月10日~5月10日为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6月30日为推进实施阶段,7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提升阶段。

“我们将对台江区物业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台江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建立“区—街道—社区—物业”四级目标责任体系,会同街道、社区引导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和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纳入小区综合治理、物业年终评定、企业核定示范项目等考核评价体系。

“对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曝光,以及红黄牌警告等惩戒措施。”上述负责人表示,将对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予以惩处,并记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信用管理服务平台,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予以清退等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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